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997.“耶和华的怒气向摩西发作”表宽容。这从“耶和华的怒气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耶和华的怒气”不是指怒气,而是指怒气的对立面,也就是仁慈,在此是指宽容。耶和华并没有任何怒气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祂是爱本身,良善本身和仁慈本身;怒气是对立面,也是一种不适用于神的软弱。因此,在圣言中,当“怒气”论及耶和华或主时,天使并不理解为怒气,而是要么理解为仁慈,要么理解为将恶人从天堂移除,在此则理解为宽容,因为这话是对摩西说的,而摩西代表主在世时神性真理方面的祂。
在圣言中,“怒气”之所以被归于耶和华或主,是因为最一般的真理,即:一切事物皆来自神,无论恶的还是善的。但这个必须教给小孩子、青少年和简单人的最一般真理以后必须予以澄清。也就是说,必须说明:邪恶来自人,尽管它们看似来自神,经上如此说,是为了叫他们学习敬畏神,免得他们因自己所行的恶事而灭亡,然后才可爱祂。敬畏必在爱之前,好叫爱有神圣的敬畏在里面。因为当敬畏被注入爱时,它因爱的神圣而变得神圣。一旦它变得神圣,就不是害怕主会发怒并惩罚他们了,而是害怕他们违背良善本身,因为这样做会折磨他们的良心。
此外,以色列人和犹太人通过惩罚被迫在外在形式上遵守律例和诫命;这使得他们以为耶和华会发怒并惩罚他们;而事实上,是他们自己通过偶像崇拜而给自己招来这些事,并使得自己与天堂隔绝。他们自己的行为给自己招来惩罚;正如以赛亚书所说的:
乃是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。你们的罪恶使祂掩面不顾你们。(以赛亚书59:2)
由于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唯独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,所以他们持守这样的观点:耶和华发怒并惩罚他们。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做一切事都是出于惧怕,而不是出于爱。
由此可见在圣言中,“耶和华的怒气和忿怒”表示什么,即表示惩罚;如以赛亚书:
看哪,耶和华的名从远方来,重担沉重;祂的嘴唇满有忿恨;祂的舌头像燃烧的火。(以赛亚书30:27)
“怒气”表示责备和警告,免得邪恶毁灭他们。又:
我的怒气涨溢,顷刻之间向你掩面。(以赛亚书54:8)
“怒气涨溢”表示试探,在试探期间,邪恶会带来痛苦和折磨。耶利米书“
我要在怒气、忿怒和大恼恨中,用伸出来的手,并大能的膀臂,亲自攻击你们;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,如火着起、焚烧,甚至无人能以熄灭。(耶利米书21:5, 12)
又:
正是拿死尸充满这房屋,就是我在怒气和忿怒中所杀的人。(耶利米书33:5)
西番雅书:
我要将我的忿恨,我怒气的一切忿怒都倾在他们身上;因为全地都要在我的热火中被吞灭。(西番雅书3:8)
诗篇:
祂打发猛烈的怒气、忿恨、烈怒和苦难,又差派一群降灾的使者临到他们。(诗篇78:49)
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经文,在这些经文如在上述经文一样,“怒气”、“忿怒”、“烈怒”、“火”表示人在陷入邪恶时将自己所投入的惩罚或诅咒。因为按照神性秩序,良善伴随赏赐,因此,邪恶伴随惩罚,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。惩罚和诅咒也由“耶和华发怒的日子”(以赛亚书13:9,13;耶利米哀歌2:1;西番雅书2:3;启示录6:17;11:18),以及“神烈怒的酒”和“神愤怒的杯”(耶利米书25:15, 28; 启示录14:10; 16:19)来表示,同样由“神烈怒的大酒榨”(启示录14:19; 19:15)来表示。
“怒气(经上或译愤怒)”表示惩罚和诅咒,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:
毒蛇的孽种啊!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?(马太福音3:7)
约翰福音:
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,神的愤怒常在他身上。(约翰福音3:36)
路加福音:
到末了的时候,将有大灾难降在这地,也有愤怒临到这民。(路加福音21:23)
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,“耶和华的怒气或愤怒”表示惩罚和诅咒。“怒气或愤怒”之所以表示宽容和仁慈,是因为对邪恶的一切惩罚都起因于主对善人的仁慈,以保护他们不受恶人伤害。然而,主并不惩罚恶人,而是他们惩罚自己。因为在来世,邪恶与惩罚是连在一起的。当主施仁慈与善人时,恶人尤其惩罚自己,因为在这种时候,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惩罚在增加。这解释了为何天使将表示惩罚邪恶的“耶和华的怒气或愤怒”理解为仁慈。
由此可见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,以及神的真理在其最一般形式上是什么样子,即:它照表象来呈现事物。这是因为人具有这样的性质:他用感官所看见和明白的,他信;但他无法用感官所看见或明白的,他就不信并因此不接受。这就是为何字义上的圣言照表象来呈现事物;然而,圣言拥有隐藏在其更内层的至深处的纯正真理;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,因而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自己,就隐藏在它至内在的最深处。
7839.“就是一岁的儿子要给你们”表一个完整的状态。这从“儿子”和“一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儿子”是指真理(参看489, 491, 533, 1147, 2623, 2803, 2813, 3373, 3704节);“一岁”是指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(2906节),因而是指一个完整状态。必须解释一下什么叫一个完整状态。当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,即它不缺乏用来接受纯真流注所需要的任何东西时,一个状态可称作“完整的”。与仁之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使得良善具有这种性质;因为属灵良善从信之真理接受其具体品质。这一切就是此处“一岁的儿子”所表示的“一个完整状态”的意思。不过,当真理尚未给良善带来具体品质,以使它接受相对应的纯真状态时,状态就不是完整的。当人们出于良善看待真理时,这种状态就开始变得完整;当人们出于真理来看待良善时,这种状态仍不是完整的。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处于这后一种状态,而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前一种状态。正在经历重生的人处于引向良善的真理,而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; 也就是说,前者活在对真理的顺从中,后者则活在对行真理的情感中。因此,前者是外在教会成员,而后者是内在教会成员。由于“一岁的儿子”表示一个完整的状态,所以经上多次吩咐要将一只羔羊,或一只小山羊,就是“一岁的儿子”献为祭(如出埃及记29:38; 利未记9:3; 12:6; 14:10; 23:12, 18, 19; 民数记6:12; 7:15, 87, 88; 15:27; 28:9, 11);还有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:
每日,君王要预备一只无残疾的羔羊,就是满一岁的儿子,献与耶和华为燔祭,要每早晨预备。(以西结书46:13)
此处“新殿”表示主的属灵国主度;“君王”是指那些知道纯正真理,并被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;“献一只羔羊为燔祭”是指源于纯真良善的对主的敬拜;“一岁的儿子”是指一个完整的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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